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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有力左倾人士(1月15日信报),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2月6日信报), 特区保安局局长(2月2日苹果日报), 纷纷炮轰香港法轮功集会后, 特区最高领导人行政长官董建华也加入打压队伍, 直指"法轮功多多少少有邪教的性质", (2月9日苹果日报).
查实"邪教"一词, 并非全无瑕疵. 法轮功一再申称非宗教, 只是一个组织性低的练气功团体. 不过, 自从月前在港高调举行世界学员交流大会以来, 各式的抗议示威活动有升级的趋势. 又以农历年前, 几个传为法轮功的学员, 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为最.
从社会运动的角度来看, 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有"再试(特区政府)新低(底线)"的倾向. 因为本地社团组织, 自政党组织以降, 一般都是规模有限. 在短期内, 持续地, 大规模地, 积极地, 推动群众活动, 不太像是具有本地性格的公民活动. 连法轮功在港发言人简鸿章亦自承组织松散(2月2日信报), 但是居然越战越勇, 超出"真, 善, 忍"的教义范围, 恐怕是经过高人的指点, 也只有最天真的人, 才会相信它的单纯无辜. 因此, 北京以为背后有外国政府反华政治势力的影子, 恐怕不全为捕风捉影.
不过, 像一揽子的组织一样, 论出发点都是来自于善意, 但是发展到后来, 总是有关键的少数, 把它变质-- 利用社团的舞台, 来开自己的派对; 如此这般的情形, 在大大小小的社团里, 已经是屡见不鲜, 89年的天安门学运, 亦是如此. 然则, 怎么办? 把他们杀个精光, 再闭关50年, 练就一身不食人间烟火, 不经人事的仙骨?
一个简单, 直率, 具高度不安全感的思维, 将法轮功定为邪教, 固然情有可原; 在较为先进地区, 表面上实施一国两制的香港, 也将具外国政治色彩的法轮功定为邪教, 就大大的不该, 因为: 一. 它既非宗教, (至少它自称如此), 二. 根据主观的价值标准来判断是"正"是"邪", 非文明世界所取, 也不似 WTO 创会会员之所为; 因此, 即使法轮功也许怀有这样那样不可告人的目的, 即使89年天安门学运并不能使人们得到什么教训, 我们认为在衡量了全盘的利害得失之后, 恐怕"依法行事", "让证据说话", 是比较恰当的作法.
可惜,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 在此事件中, 并未成为沟通两个世界的桥梁.
附录:
1. 2001.1.15, 信报, 徐四民: 禁制法轮功活动; 邬维庸: 港府已取得平衡
2. 2001.2.6, 信报, 中央点名批评本港法轮功简鸿章
3. 2001.2.2, 苹果日报, 「如果有非法行为, 我会采取行动」, 叶刘淑仪指法轮功高调活动
4. 2001.2.9, 苹果日报, 特首:法轮功有邪教性质; 李柱铭指戴北京眼镜忘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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