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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与论界为高官性骚扰乌龙案热闹了好一阵子, 由10月1日传出新闻(1), 到5日指证人承认"认错人"(2), 主干线案情戏剧化落幕, 至10日有"立委言责限制论", "国会调查权", "媒体自律"等的严肃议题开始浮出台面(3, 4), 见证了在剧烈媒体竞争下, 议题运转(spin)速度之快, 与台湾社会自省能力的高低.
高官性骚扰乌龙案情里有多个元素, 包括(一)欠法治观念的社会, (二)党争, (三)对同性恋或双性恋的公开歧视, (四)官商勾结. 在成熟的法治世界里, 一旦事件进入司法程序, 媒体便需要克制, 以免触犯"藐视法庭"或"违反司法公正"的法纪, 在司法威信不显, 社会又盛行黑函文化和与论公审文化的环境里, 自然另当别论, 但是无论是媒体公审, 或是司法公审, 断案总得要回归证据, 否则只是八八卦卦, 你说我说他说一场, 消耗的个人与社会能量与收益殊不对等, 若据此, 把台湾归类于高度的开发中(developing), 或是未成熟的已开发(developed)地区, 应该不算是太离谱的区分.
由未成熟前往成熟中的途中, 每天受大众传媒洗礼的阅听人, 应该怎么办?
参加宗教团体倡导的净化媒体运动, 拒看拒听不良讯息的用意良善, 但可能有反效果, 使阅听人的免疫力下降, 耳不聪, 目不明. 事实上, 在意见市场上优质论点的供应还是有, 但是像其他的商品一样, 量少, 买家得花些眼力, 大众传媒因为大量发行, 占市场优势, 而具有霸权的意味, 按照二次大战后对魔弹理论(magic bullet)的解构研究, 阅听人对接收讯息系有选择性的, 而非无意识, 无遮掩, 白白地受讯息子弹的射击, 媒体中人当然深明此理, 不过在商言商, 道德责任摆一边, 买家既有好八卦与好偷窥的心理, 藉之图利, 有什么不可以?
我们对阅听人的建议是: 少参与八卦活动, 多方面求证 -- 用优质的判断力抗衡来自数量的压力, 是个人层面可以做到的事; 不愿意被奴役而又有斗志的人们, 可以将之视为与论法西斯对个人判断力的考验.
我们以为, 引申运用在两岸事务上, 一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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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2.10.2, 罗如兰、陈重生、林淑玲, 中国时报, 某首长惊传双性恋, 强吻男子 -- 行政院长在立法院答覆立委质询时表示一名男性政府首长怀疑双性恋,性骚扰一名年轻男子案, "不具名、拿不出证据", "无法查, 不方便".
2. 2002.10.5, 中时晚报, 认错人!李庆安道歉 -- 性骚扰案当事人郑可荣承认认错人, 并与受案立委李庆安双双致歉.
3. 2002.10.6, 胡立宗、张丽伽, 中时晚报,【舔耳风波】言论免责范围, 泛绿连手释宪 -- 「舔耳朵风波」引发民意代表是否可利用言论免责权散布不实消息的争议.
4. 2002.10.10, (2300 - 0000), 赵少康, "新闻黑客", 中天电视 -- 严肃议题开始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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