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起社會廣泛懸疑兩週後,董前特首終於在3月10日正式遞交辭呈。
如今北京的批准令蓄勢待發,雖然是否需要釋法為繼任人任期解套(1)仍舊隱諱,情勢再出現逆轉的機會卻是極度渺茫,不論董氏去職是先試探後弄假成真,或由北方主動主謀,一如電腦軟件之新舊交替,改變既定運作的替換成本(switch cost)一向所費不貲,(因為釋法、增補選選舉委員、改選特首、改組行政會議成員、更換問責官員、公務員人事變動、政策再出發,估計剛好2年,屆時又是選07年新特首的時候),所以一週前眾政論家從比較利益得失的角度衡量,多估計董氏去職的傳聞為空穴來風;眾政論家係從已知的變數做理性的推斷,而「大內」考量的變數組合與優先次序往往不易為外人掌握,於是出現難於預測的情況。
目前繼任2年的呼聲較高,但是領導人誓言要嚴格遵守基本法(2),而領導人的誓誓旦旦常常得致正與負的兩面解釋(3),因此「辭職繼任」一劇最終是以後現代風格的悲喜劇還是荒謬劇落幕,還有待未來「聽其言,觀其行」。
參照中國的國情,領導層的認知嘗在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Maslow)所指的自我提昇(self-actualization)階段【馬氏指人之需要分階段:生存(survival)、安全(safety)、成功(success)、社會認同(recognition)、自我提昇,扶級而上】(4, 5),但落實手法常常留連在「生存」與「安全」之間,所以出現「言行不一」或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現象,如果與領導層的「權力鞏固」、「強勢領導」、「高瞻遠矚」無關,相信與他們的「法律工具化」信念有很大的關係,因此,只要一天不改信念,在既有系統內繼續近親繁殖,那些法學家、護法舉出的論據就一天擺不上「提昇」的檯面,結果不僅達不到「自我提昇」的目標,還滋養了一堆機會主義者。
「特首辭職繼任」結局該是悲喜劇還是荒謬劇,全在北京大導的一念之間。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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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3/6/2005, 觀察一週, 法理根據
2.
03/15/2005, 香港雅虎-東方日報, 溫總:按基本法選新特首
3.
03/15/2005, 香港雅虎-明報, 余若薇﹕不用人大釋法的釋法
4. Abraham Maslow - Personality Theories
5.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