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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预先通告的高官问责制终于正式公诸天下, 引起纷纷议论, 在正式制衡力量从缺的香港当前制度里, 运用非正式方式制衡(舆论), 未尝不是因应地方特色的补救之道.
有关的批评, 主要有几点:
1. 特区为行政主导, 无立法制衡;
2. 董特首由小众推选, 民意基础薄弱;
3. 高官问责制提议由少数人闭门造车;
4. 该提议品质粗糙.
观察一周以为上述批评(1)与(2), 属于特区政制的结构性缺陷, 层次略高, 非特首可以解决; 批评(3)与(4), 却完全在特首可掌握的范围之中. 观察一周在2001年11月3日"人治下的领导才能"一文中, 肯定了人治的现实价值, 并提出"高官问责制的内容, 可责成有学养人士, 参照国际惯例, 集思广益而为之", 是以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增加科学性理据的后天努力, 来弥补先天结构性的不足, 以达到董特首"施政更加畅顺"的目的; 但是目前看来, 特首是舍"施政更加畅顺"的最终目的, 而就"方便落实政改"的手段, 落得品质粗糙的评价, 对于达到最后目的, 甚为不利.
事到如今, 特首还可以在"人选"上寻求补救.
众所周知, 港官自回归后, 由昔日的"政策运行者"升任"政策制定者", 常出现材料不足的情况, 若有人制订一本特区笑语录, 身为公务员之首的政务司司长曾荫权, 肯定会占页数篇. 顺手拈来, 就有数宗记录足资佐证:
1. 曾司长在4月17日高官问责制发表会后之记者会上, 指出新制(合约制)可使昔日受终身制影响的公务员, 不再囿于公务员思维, (但未解释何以改制对公务员思维有如此神奇的功效?)
2. 在正式或公开的场合, 包括4月17日记者会, 他常言"我个人认为........".
3. 指董特首在立法会对法轮功的邪教批评, 是特首的"个人意见".
董特首以新制寻求可共进退, 可任用, 可免职的新血入阁. 可任免属人事常规, 共进退便系政治团队行为, 董特首如果不打算组党, 不打算控制未来特区人事, 不如重"才能"轻"关系"地选才, 详阅下述文字"人治下的领导才能", 避门静思可也.
"未来高官的人选应跳出小圈子游戏, 不限于同党同派, 从立法, 行政两会或民间选拔, 可要求具党籍人士退党或停止行驶党权; 两会议员更应全职投入, 否则来来回回一撮利益相关的生意人, 容易闹笑话. 简言之, 特首宜取人之长来补己之短, 唯前提是特首的胸襟, 辅以甄选机制, 增加透明度, 让人事回归到公平, 公正, "用人唯才"的原则."
也许上言"甄选机制"在短期内难于运行, 特首可以一为服众, 二为使未来的施政"更畅顺", 将选才的条件公开, 无论如何, 怎么都好过单凭一句"信我喇"含糊过关.
先天有结构性的缺陷, 在发展中的社会, 不足为奇, 最后的评价还在于施政的品质.
董特首可参照香港电台的事例, 找寻成功的启示 -- 港台因同时戴有两顶具角色冲突的帽子(官营电台, 编辑自主), 尝为人诟病, 却又因生产了高质素产品, 赢得大众的信任.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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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1.11.3, 观察一周, 人治下的领导才能
2. 2002.3.9, 观察一周, 特首应该怎么办? (之二)
3. 2001.10.13, 观察一周, 特首应该怎么办? (之一)
4. 2002.4.16, 信报, 林行止, 高官问责, 问什么责
5. 2002.4.17, 行政长官向立法会介绍主要官员问责制
6. 2002.4.17, 主要官员问责制记者会
7. 2002.4.17, 信报, 吴光正: 高官辅佐特首, 理所当然
8. 2002.4.17, 信报, 林行止, 非不为也, 不能也!
9. 2002.4.17, 信报, 社评, 高官问责, 还是特首独裁
10. 2002.4.18, 信报, 潘洁, 官僚政治家, 香港政治舞台上的新人类
11. 2002.4.18, 信报, 社评, 权力归特首, 新制缺制衡
12. 2002.4.18, 信报, 曾荫权: 有百利而无一害, 梁锦松: 集权完全是误解
13. 2002.4.18, 信报, 民主派形容为"特首集权制"
14. 2002.4.20, 信报, 社评, 人治取代法治, 企盼选贤与能
15. 2002.4.20, 雅虎香港, 东方日报, 吴霭仪对问责制有四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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