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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届立法会议员, 民主建港联盟副主席程介南, 8月23日为了未申报他经营公关生意一事, 向公众承认失误; 24日又为了将政府机密文件内容向客户泄密一事,再次认错; 25日再承认婚外恋, 并辞去民建联副主席一职.
坊间为之哗然, 程氏一连霸占了几天的头版新闻,在电子传媒的烽烟节目反应还更炽烈, 看起来除非是党性极强, 又极天真的选民, 才会再给他一个机会.
又一个货不对办的例子 -- 前有章孝严, (前国民党秘书长, 因涉嫌在诽闻中被逼迫写下爱的自白书因而下台), 后有郑耀宗, (港大校长, 在钟庭耀事件中应对失宜), 现有程介南,他们都令社会大吃了一惊. 观察一周认为由于在程氏一连串的违例中, 未能申报其中两宗已通过的法案与他的生意客户有关, 已经涉及贪污渎职的范围, 不能以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态度, 等闲视之.
由于立法者肩负的公众信托非比寻常, 因此要求立法者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申报利益, 然后自行酌量或者回避或者不回避, 但接受公众检验的荣誉制度,需要当事人具备足以对等的自爱与诚信, 应该不是过份的要求.
若是在运行处分时发生技术困难, 一如香港的处境一样, 道德裁判不失为补救的办法. 在社会的进化路程中, 各种货不对办, 导致沙尘滚滚的现象, 会既继往又开来不断地发生; 若左阵营人士能够通过滚滚的沙尘, 看到尘埃落定的彼岸, 不任意以政敌抹黑技俩护短, 香港就有福了!
附录:
1. 2000. 8.24, Jimmy Cheung,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Party deputy denies helping tycoons polish public image
2. 2000. 8.25 明报, 程介南﹕女职员报章泄密, 指部分文件捏造
3. 2000. 8.25,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Betrayal of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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