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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estival

(摄影: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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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主办单位所愿,受到万众瞩目,但恶评如潮的「维港巨星汇」(Harbour Fest)(1),将于11月9日结束为时13日,横跨4个周末的十几场演出。
事因沙士后,由「重振经济活力小组」决议通过「巨星汇」,旨在(1)鼓舞市民士气,(2)促进旅游,(3)推广香港国际型象。用意挺好,但是由决策、统筹、运行、斥资、选角、酬金、宣传、公关、场次、售票各个环节,都引起不少纠纷,使得一桩盛事变成闹剧一场(2)。
主事者把盛事设置在「提供世界级娱乐文化」的框架,在13日内举办十几场音乐会,野心很大,银两也充足,欠的是其他配套 -- 筹备时间与对本地市场的认识。若为前述宗旨(1),「巨星汇」须在沙士后6个月内付诸行动,否则效果不明显;若为宗旨(2)与(3),则应从长计议。
也许让这样巨型的活动匆匆上马,与宗旨(1)有关,但为取得「鼓舞士气」的效果,须具备「成功举办盛会」的前提。这样看来,「巨星汇」一早已呈败相。
若是从长计议,一个举办成功的盛会会使宗旨(1)、(2)、(3)一箭三鵰。倡议者美国商会的原意是不错,即使从七月底在多伦多成功举行的滚石Sars慈善音乐会偷师,也无伤大雅。如果巨星汇的场次减半,邀请贴近市场口味、有号召力的艺人或艺团,具备足够的时间筹备,维港娱乐文化大赏的成功便指日可待。
主事者以「准备不足,没有经验」推搪过失, 太不应该,民间完全抹煞「巨星汇」的功德,也嫌过激;利益分配只要合程序、合法规,公众监管不宜太严,否则有因小失大的缺失。为提高入座率免费派票(3)或以私人赞助填补资金之不足(4),只是见招拆招的做法,难以制度化,其不确定性不利于「巨星汇」的持续发展。
一场纷争,根本的原因是主事者以为节庆习俗可以经由强制力产生,与纳粹德国、文革中国,或经常叫嚷香港应加强「爱国教育」的左派份子,同样犯了「主观决定论」的偏差。
因为习俗由环境滋生,再经时间的培养,无人能掌握发展的速度。
有心人可以倡导,不能强制。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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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3.2003, 盛事中的超级盛事"维港巨星汇"振奋人心的世界级娱乐巨献 -
美国商会与香港政府宣布, 由2003年10月17日至11月9日,一连四个周末,将于金钟添马舰举行以维港做背景的户外音乐会,演出者包括The Rolling Stones、Santana、Westlife、Craig David等,及分别来自台湾的F4和周杰伦,以及香港的许志安,以迎合不同年龄和口味的观众。
2.
10.24.2003, 苹果日报, 特首忽然介入, 不再挺美商会 - 巨星汇派飞秩序大乱
3.
10.24.2003, 雅虎香港-星岛日报, 巨星汇派飞, 学生请假排队
4.
10.24.2003, 雅虎香港-明报, 詹康信承诺为巨星汇包底 -
主办维港巨星汇美商会主席詹康信表示,政府只承诺为巨星汇包底一亿元,如出现超支,他将会负责其余尾数。
他对有大批市民,轮候演唱会的免费入场票,表示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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