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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上海举行的亚太经合会议(APEC), 发表了"领导人宣言", 首次阐明应将反恐怖主义行动回归"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让"反恐行动"不当然等于"轰炸阿富汗", 赏了美国一记闷棍.
10月25日, 美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德(Ramsfeld), 国务卿鲍威尔(Powell)与反恐行动副指挥史达福宾(Stufflebeem), 纷纷承认(1)对手顽强, 战况不及预估乐观.
同日, 美参议院通过反恐法案, 扩张警权, 将反恐装备升级(2), 牺牲部份人权与民权.
我们以为无论美国的民意如何坚定, 战事如何延宕, 当尘埃落定后, 输赢双方都须面对一个法理问题: 当初出兵的法律基础在哪里?
或者再问: 这种纠众组团-->擒拿"偷马贼"-->处以私刑的模式, 在法治世界值得鼓励? 无确实证据, 却指某为嫌疑犯, 是以自由民主法治号召之所为? 还是"宁放过, 不杀错"的原则有变?
事实证明法律与政治间, 一直有一条不太清楚的界线, 往往在压力下, 才能验证护卫法治的决心, 然而, 政局可以有此一时彼一时的变化, 历史千秋的论定只会问谁有理? 谁无理? 自卫行为是对等? 还是过度? 更弗论一方在交手两周有余后, 方恍然于对手之脾性与其战斗力, 或者迷信物质(科技, 空投粮包, 救济方案)力量会动摇对方的意志, 好似她未经人事, 完全未受过越战的洗礼一般?!
美国是怎么一回事? 是什么令她目空一切?
萨依德(Said)提出的"东方主义"指出: 西方以为东方都是一个模样, 所以没有东亚, 南亚, 中亚, 中东的面貌区分, 据此, 所以阿拉伯民族都是一个样, 没有开明派, 温和派, 和极端派的理念差别; 所以黑人也是一个样儿, 没有英非, 法非, 加勒比海非, 和美非后天教养不同的问题; 所以女人们也是一个模子, 她们的诉求没有中产, 劳动阶级, 种族, 文化背景的区别, 所以...., 所以....
藉著一个简单的定向论述(stereotype), 就挡住前往了解真相的道路, 为的是人们的懒惰, 无知, 和骄傲, 把对方视为无思想, 无自我的物件.
满载弹药的战车当然可以横行无阻, 但是, at the end of the day, 在夜深人静, 午夜梦回时, 还是有一个恒常的问题不能逃避: 出兵的法理安在?
答不出, 只会让世纪悲剧变成世纪闹剧.
附录:
1. 2001.10.25, Staff and agencies, The Guardian, US: we hope to catch Bin Laden
2. 2001.10.26, Adam Clymer, New York Times, THE LEGISLATION - Antiterrorism Bill Passes; U.S. Gets Expanded Powers
3. 2001.10.6, 观察一周, 不良意识的后遗症
4. 2001.9.29, 观察一周, 杀与被杀 --> 和平之道
5. 2001.9.22, 观察一周, 激情过后
6. 2001.9.15, 观察一周, 暴力的背后
7. Meichi, 米兰大学: Why The US Wants War - 简述 1991 年海湾战争的军费分摊与利益分配, 及, 最终承担. (须 Microsoft PowerPoint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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