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新闻自由, 向滥用者说不 !

观察社观察员.刘健飞
Newsgroups: hk.politics
97.9.11


于一宗涉及东方日报的诉讼, 引起南华早报九月三日

在社论对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下称审裁处)的裁决, 与

其存在价值提出质疑; 东方日报亦于九月六日跟进, 将南

早的言论加以发挥, 放大, 并申称: 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

处被前港督彭定康利用, 以打击东方报业集团!


此传媒打著"新闻出版自由", "文明社会", "知情权"

的旗帜, 却上纲上线抢搭反彭列车, 并不表示可以得出"

违规犯例却可以免责"的结果!


裁处于一九八九年九月成立, 由一些通情达理人士所

组成的审裁员, 来反映当代普遍接受的道德水准, 和负

责引导法律的法官会同而做出裁决, 在社会上不时引起争

议, 尤其以来自传媒出版界的反弹最厉害, 一方面固然因

为案情本身具争议性, 另方面也因为"运作人"与"实际状

况"产生的化学作用, 而发生标准不一的结果. 据数据显

示, 当前"淫亵及不雅"的适用范围, 不论是否艺术品, 包

括了"淫亵及不雅", "道德腐败", 及"令人厌恶"三大类,

对于公开发售, 深入家庭的物品实施管制, 在"新闻与表

达自由"和"保护未成年人", "维护公众利益"的冲突中,

设置先后次序与设限的明确条件, 目的在保护未成年人的

心智发展, 与护守公众的利益. 审裁处的裁决在法律上

有科罚款和刑期的权力, 但在运行上, 至目前为止, 仍未

有人因之入狱.

(后记: 东方日报黄姓总编辑后因指派狗仔队"惩罚"法官

而以藐视法庭获罪入监, 是香港新闻从业员的第一次.)


察者对于审裁处存在的大前提, 与审裁员的组成成份

并无异议, 也认为审裁处经过十年的运作, 应该适时进行

全面的检讨, 但是传媒社论凭几个个案就全然否定审裁处

的存在价值, 甚至扯上阴谋论, 就与"传媒责任""理性问

事", "情绪管理", 与"实事求是"的时代要求甚不相符!


著如今的市场学, 传媒可以振振有词的推卸责任, 大

喇喇指读者才是兴风作浪的始作俑者, 但是在社会责任分

担中, 究竟是买方还是卖方占大份? 谁居主动? 谁又属于

被动呢?


于保持生态平衡的原则, 观察者不主张对小报作风赶

尽杀绝, 但是将公器私用的扰乱视听行为, 不仅涉嫌犯

规, 犯法, 有欠职业操守, 也是对消费者不敬, 侮辱读

者的智能, 兼浪费地球资源, 污染大众精神空间!


者们除了坐等传媒良心发现之外, 还可主动出击, 运

用手中的王牌, 发挥消费者权利, 向滥用新闻自由者说

不!